【侮辱國旗】涉刑毀國旗男補習教師還押候判 官斥行為極具輕藐及鄙視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7/08 18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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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刑毀國旗男補習教師還押候判,官斥行為極具輕藐及鄙視。(資料圖片)

兼職補習老師涉於2021年回歸日,在黃大仙將3幅豎立的五星旗扯下,再扔到垃圾桶,被控1項侮辱國旗罪,今(8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。裁判官裁決時指,案發當日是慶祝回歸的大日子,被告的行為極具輕藐、鄙視及惡意。裁判官將被告還押至7月28日,其間索取勞教中心報告。

被告彭子健(24歲),報稱補習老師,被控1項侮辱國旗罪。控罪指,被告於2021年7月1日,在黃大仙毓華街與毓華里交界,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3幅五星旗。

辯方求情時指,被告現為自由工作者,案件已影響被告1年,被告已作深刻反省,明白尊重國旗是重要的。

裁判官裁決時指,本案目擊者於庭上供稱被告將國旗扔至垃圾桶後由右方離開,但他的行車紀錄儀拍攝到被告由左方離開。裁判官指,案件事隔多時,目擊者或是一時記錯,而目擊者在盤問下未有動搖,屬誠實可靠證人。

裁判官又指,拘捕被告的警員作供清晰可靠,雖然辯方質疑該警員未有檢取被告當日的口罩及眼鏡,但並不影響其證供可靠性,裁定警員為誠實可靠證人。

裁判官指,被告的特徵與行車紀錄傳拍下的嫌疑人相同,加上被告遭父親質問有否損壞國旗時點頭,反映被告曾將國旗拔出,再扔到垃圾桶內。

裁判官指,本案控罪嚴重,案發當日為國慶日,是慶祝回歸的大日子,有人掛上國旗慶祝。惟被告將國旗拆下再握成一團,大動作地扔到垃圾桶內,行為極具輕藐、鄙視及惡意。裁判官遂將被告還押至7月28日,其間索取勞教中心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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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